自然科學基金委地球科學部關于2023年度第1期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的通知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地球科學部關于2023年度第1期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的通知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項目管理辦法》,為加強學科發展戰略研究,優化地球科學前沿布局,地球科學部現公開發布2023年度第1期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的通知。
一、定位及資助范圍
本期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用于資助與地球科學發展相關的戰略與管理研究、學術交流、科學傳播等活動。包括以下3種類型:
1. 2023年度下半年和2024年度在華舉辦的國際(地區)學術會議和基礎研究短期人才培訓活動(下文簡稱“會議培訓類”項目);
2. 依托地球科學領域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或國家重點實驗室開展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科學傳播和普及活動(下文簡稱“科學傳播類”項目);
3. 地球科學及其相關領域的學科發展戰略研究(下文簡稱“戰略研究類”項目)。
“會議培訓類”項目平均資助強度不超過10萬元,本期擬資助不超過5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中國科學家發起并主導的會議或培訓活動。“科學傳播類”項目平均資助強度不超過8萬元,本期擬資助不超過5項。“戰略研究類”項目資助強度根據研究所覆蓋的地球科學領域及其下屬一級、二級申請代碼自行擬訂。
“會議培訓類”項目中,2023年度下半年召開的會議培訓研究期限統一填寫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召開的會議培訓研究期限統一填寫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科學傳播類”和“戰略研究類”項目的研究期限統一填寫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及限項規定
1. 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2. 資助期限不超過1年(含)的專項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2項的范圍。
3. “會議培訓類”項目申請人在華舉辦的國際(地區)學術會議應為國際學術組織發起的、有影響力的系列會議,項目申請人應為組委會主要成員,申請書電子版附件材料須包括國際學術組織授權舉辦會議的證明材料和依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正式批文(掃描件)。在華舉辦的短期培訓活動,項目申請人應為組委會主要成員和主講教師。
4. “科學傳播類”項目申請人應為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核心成員或國家重點實驗室正式成員,主要參與者中應包括來自中學/小學教育一線的教學/管理人員。以上信息必須在申請書中明確說明。
5. “戰略研究類”項目選題應與地球科學部頂層設計和戰略規劃相匹配。
6. 上一年度或同一年度已獲得過地球科學部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資助的負責人,不得連續申請同一類型項目。
(二)提交申請書
1. 申請書報送日期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0日16時。
2. 本專項項目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項目管理辦法》、本項目指南和《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的相關內容。不符合管理辦法、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grants.nsfc.gov.cn/(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申請人應在項目名稱中明確申請的科技活動類型,采用“XXX類:XXX項目名稱”的結構。申請書正文應與所申請的類型相對應。
“會議培訓類”項目應包括:舉辦科技活動的背景和意義,組委會組成情況,活動的起止時間、參加范圍、規模及潛在影響,重要報告或課程名稱及其主講人介紹,境外擬參會人員名單,預期成果等;
“科學傳播類”項目應包括:舉辦科技活動的背景和意義,活動的起止時間、參加范圍、規模及潛在影響,可行性分析,預期成果等。科技活動項目預期成果中必須包括與活動主題相關的調研報告或活動總結;
“戰略研究類”項目應包括:學科發展的現狀、態勢及所面臨的挑戰與機遇,戰略研究目標和內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預期成果等。
若申請獲得資助,調研報告或活動總結將是結題驗收的重要材料。以上填寫不正確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3)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選擇“科技活動項目”,附注說明選擇“科學部綜合科技活動項目”,申請代碼1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地球科學部相應申請代碼(以D開頭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4)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管理辦法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5)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3.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1)本專項項目采用無紙化申請方式,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并及時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與之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信息系統中的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2)依托單位須在截止時間前(2023年4月20日16時)通過信息系統逐項完成審核、確認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須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后24小時內在線提交項目申請清單。依托單位未在截止時間前完成審核,或者未在截止時間后24小時內提交項目清單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咨詢聯系方式
1. 填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可聯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協助解決,聯系電話:010-62317474。
2. 其他問題,可咨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地球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聯系電話:010-62327157,電子信箱:ghc@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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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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