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主動健康和人口老齡化科技應對”等2個重點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發布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主動健康和人口老齡化科技應對”等重點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中央網信辦秘書局,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國務院有關部門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 ?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國發〔2014〕64號)的總體部署,按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組織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將“主動健康和人口老齡化科技應對”“社會治理與智慧社會科技支撐”2個重點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發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2.項目組織實施應聚焦指南任務,整合優勢創新團隊,集中力量,聯合攻關。鼓勵有能力的青年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領銜擔綱承擔任務,并積極吸納女性科研人員參與項目攻關。
3.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競爭擇優項目實行兩輪申報,申報過程分為預申報、正式申報兩個環節,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填寫預申報書。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科管系統”)填寫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項目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從指南發布日到預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預申報書應包括相關協議和承諾等。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等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嚴禁弄虛作假。有其他來源經費(包括地方財政經費、單位出資及社會渠道資金等)的,由經費提供方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參與單位為企業的,需上傳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項目申報須經相關單位推薦。各推薦單位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將推薦項目通過國科管系統統一報送。
專業機構受理預申報書并組織首輪評審。專業機構組織形式審查,并開展首輪評審工作。首輪評審不需要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家的評審結果,遴選出3—4倍于擬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進入答辯評審。對于未進入答辯評審的申報項目,專業機構及時將評審結果反饋項目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填寫正式申報書。對于通過首輪評審和直接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請,通過國科管系統填寫并提交項目正式申報書。正式申報書受理時間為30天。
4.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定向項目實行一輪申報,直接填報正式申報書,與競爭擇優項目預申報環節同期受理,申報書填報方式、相關材料要求、推薦流程及截止時間與其一致。
專業機構受理正式申報書并組織答辯評審。專業機構對進入答辯評審的項目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答辯評審。根據專家評議情況擇優立項。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科技主管司局;
2.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
5.原工業部門轉制成立的行業協會。
各省級發展改革委根據當地機構改革情況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推薦權限商科技主管部門進行推薦。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推薦,并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推薦單位名單已在國科管系統上公開發布。
三、申報資格要求
1.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以及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2.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3.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5.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6.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并符合《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統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限項要求。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退出在研項目的,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
各申報單位在正式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科管系統查詢相關科研人員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等在研項目情況,避免重復申報。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具體申報要求詳見申報指南,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具體申報方式
1.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科管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項目預申報書及定向項目正式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4年8月21日8:00至9月25日16:00。通過首輪評審的申報項目,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正式申報書,并通過國科管系統提交,具體時間和有關要求由專業機構另行通知。
2.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于2024年9月30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系統逐項確認推薦項目,并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3.技術咨詢電話及郵箱:
010-58882999(中繼線),program@istic.ac.cn
4.業務咨詢電話:
(1)“主動健康和人口老齡化科技應對”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88387280,010-88387293;010-68502235
(2)“社會治理與智慧社會科技支撐”重點專項咨詢電話:010-58884808,010-58884809;010-68502236
附件:
1.“主動健康和人口老齡化科技應對”重點專項2024年度公開項目申報指南
2.“社會治理與智慧社會科技支撐”重點專項2024年度公開項目申報指南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4年7月30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
請登錄系統,在“公開公示-申報指南”菜單欄中查看申報指南材料。
? ? ?來源: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單位介紹:
? ? 我單位主要從事全國科技成果評價、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咨詢、項目戰略研討、專家考察調研、科技政策培訓、企業內訓等相關業務。在科技咨詢領域具有很強的政府背景、行業渠道、人脈資源及專業能力,為廣大科研工作者及科技型企事業單位提供專業化服務。
近期相關科技培訓:
8月21-23日北京、9月11-13日南京、9月24-26日重慶|面向新質生產力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和科研平臺建設運行、科研資金全過程管理使用高級研修班
8月21-24日重慶、9月25-28日上海|科技項目申報與科研平臺建設運行、經費使用管理、綜合績效評價專題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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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相關需求及培訓報名請及時聯系: 王主任, 電 話:1342605662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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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簽:國家重點研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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