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學基金委|“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2024年度項目指南
? ?“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2024年度項目指南
? ? ?為實施更加開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國際科技合作戰略,推動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或“NSFC”)廣泛聯合國際科學組織以及科研資助機構,發起“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以下簡稱“科學計劃”或“SDIC”),促進各國科研人員的雙多邊國際交流與合作,共同開展面向全球挑戰的科學研究。
一、總體科學目標
實現可持續發展是全球治理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核心任務,而全球變化已成為當前人類可持續發展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為實現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的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需要從地球系統科學視角認識由自然環境系統和社會經濟系統構成的表層地球系統動力學機理,通過多學科和跨學科交叉,研究環境系統和社會經濟系統動力學特征以及各子系統之間的關系。
廣大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多數位于生態環境脆弱區,共同面臨全球變化下生態環境演變和可持續發展的各種挑戰,是實現SDGs和生態環境治理的關鍵地區。本科學計劃旨在通過與相關國家和地區的科學和人文合作,選擇典型社會-生態系統,如荒漠系統(干旱和半干旱荒漠、草原、農牧交錯帶)、喀斯特系統、高原山地系統和濱海系統,針對生態、環境和社會經濟發展有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基于地球系統科學理念,研究這些典型社會-生態系統結構、組成和物質循環過程,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及其變化,人-地耦合關系及演變趨勢,生態環境承載力和變化閾值,水資源、土壤資源、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實現相關國家和地區可持續發展提供科學決策支持。
二、主要資助方向
本指南重點資助聚焦兩大領域,即典型社會-生態系統動力學與可持續發展以及面向全球氣候、糧食、水、能源資源安全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研究。為了聚焦關鍵科學問題并實現相關科學目標,項目申請需選擇我國及“全球南方(Global South)”上述典型社會-生態系統,聚焦我國及世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面臨的重大挑戰問題開展社會-生態系統動力學交叉和綜合集成研究,主要面向干旱半干旱地區土地荒漠化和耕地質量退化、喀斯特生態系統退化或石漠化、高原山地生態系統變化和生物多樣性、災害防控和區域發展矛盾、濱海帶生態系統退化及其與區域和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關系開展研究。其次,針對聯合國2030可持續目標開展氣候安全、生態安全、農業安全、水安全、能源和資源安全問題的研究,提供實現相關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科學策略和途徑。
(一)典型社會-生態系統動力學與可持續發展。
選擇生態脆弱的干旱半干旱地區、喀斯特地區、高原山地,以及人類活動強烈的濱海城市區,針對全球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雙重壓力影響下的社會-生態系統可持續發展相關的三大科學問題開展系統交叉研究:(1)生態系統組成結構、過程和功能及其脆弱性形成演變機理,(2)社會-生態系統多過程耦合與可持續性評價指標,(3)社會-生態系統可持續性管理模式與政策。優先資助基于科學觀測研究知識的綜合集成研究,鼓勵進行相關社會-生態系統的國際對比研究、社會人文與生態環境科學的交叉融合研究。
1.?干旱半干旱地區社會-生態系統
為實現提高旱區社會—生態系統對全球變化響應的科學認識,提出提升旱區生態系統韌性和干旱區居民生計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途徑,重點支持以下三個方向的項目:(1)典型旱區社會-生態系統演變格局、趨勢及其驅動機制;(2)自然和人類活動耦合作用下旱區社會—生態系統脆弱性和韌性判別及其調控;(3)全球變化下水、糧食、生態動態演變及安全保障調控模式。
申請代碼1須選擇C、D、E、G下屬申請代碼。
2.?高原山地地區社會-生態系統
為實現山區生態環境改善、山地災害防治及探尋山區經濟差異化發展目標,重點支持以下三個方向的項目:(1)高原山地地貌格局以及地表物質穩定性演變與山地災害;(2)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影響下水、土、生態動態演變與生態環境安全;(3)基于山區山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和生計提升、災害風險精準防控、山區產業結構優化的發展途徑研究。
申請代碼1須選擇C、D、E、G下屬申請代碼。
3.?喀斯特地區社會-生態系統
為實現喀斯特生態環境改善、資源優化利用及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目標,重點支持以下三個方面的項目:(1)喀斯特系統表層土巖結構和組成的形成演變機理與生態系統脆弱性和韌性關聯機理;(2)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影響下喀斯特生態水文過程以及水土等資源利用與生態功能提升機制;(3)喀斯特社會-生態系統人-地協調原理與鄉村振興途徑。
申請代碼1須選擇C、D、E、G下屬申請代碼。
4.?濱海地區或/和濱海城市社會生態系統
為系統認識“城市病”發生發展規律,探尋濱海城市韌性提升與城市可持續發展路徑,重點支持以下三個方向的項目:(1)典型濱海生態系統城市化的“城市病”發生發展規律及其驅動機制;(2)濱海城市社會-生態系統的適應性、脆弱性和韌性變化及其驅動因素和機制;(3)全球變化背景下濱海城市生態環境承載力提升途徑和可持續管理。
申請代碼1須選擇C、D、E、G下屬申請代碼。
(二)面向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研究。
本方向主要面向與氣候安全、生態安全、糧食安全、水與能源資源安全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開展研究。
1.?生物多樣性與可持續發展
生物多樣性是地球生命及其環境的總和,是人類文明進步和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但由于全球變化和人類活動等因素的影響,地球生物多樣性正遭受前所未有的破壞,一些物種正處于瀕危,甚至滅絕的狀態。本方向聚焦重要區域的生物多樣性形成和維持機制、重要瀕危物種的保護、生物入侵及其防控等方面開展合作研究,為相關國家和區域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可持續利用提供科學基礎。重點支持以下三個方面的項目:
(1)生物多樣性形成和維持機制:闡明一些關鍵區域生物多樣性形成和演變規律,揭示不同生物類群間的共存機制,解析旗艦物種種群時空變化的機理,闡明重大生物進化事件發生及其機制,豐富和發展生物多樣性形成和維持的理論。
(2)重要瀕危物種保護:闡明若干旗艦和瀕危物種的瀕危過程和演化機制,提出就地保護和遷地保護策略,為其保護和保護地的建立提供政策和科技支撐。
(3)生物入侵及防控:厘清某些國家和地區生物入侵本底與動態變化,闡明重要外來物種入侵的生態過程和暴發成災機理,評估其對區域生態系統和生態安全的影響,提出其防治的策略和技術措施。
優先選擇干旱半干旱地區、高原山地地區、喀斯特地區、濱海地區或/和濱海城市社會-生態系統開展研究。關聯的SDG目標:SDG 15(陸地生物)。具體指標:15.5 (減少自然棲息地的退化,遏制生物多樣性的喪失)、15.9(把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價值觀納入國家和地方規劃)、15.a(大幅增加財政資源,以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
申請代碼1須選擇C、G下屬申請代碼。
2.?農業安全與可持續發展
隨著世界人口的持續增長,可持續地增加農業生產,是實現消除饑餓,保障糧食安全,改善營養狀況全球共同努力的可持續發展目標。除了充足的能量攝入外,營養改善還包括其他值得關注的方面,如微量營養素的可得性和健康飲食等。對此,需要通過健全和可持續的土壤、土地、水、養分和蟲害管理以及更廣泛地使用有機肥料,支持生產性糧食系統。重點支持以下三個方面的項目:
(1)農業生產與環境:研究典型農作物(小麥、玉米等和經濟作物,如茶、大豆等)產量和品質與土壤、氣候關系以及有機肥料使用。
(2)農業生產與種質資源:研究典型農作物品種,高產、優質、抗逆的基因。
(3)可持續農業與食品安全:研究大豆等植物蛋白、植物蛋白替代對減少環境污染、碳排放等的作用;研發環境友好的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與產品。
關聯SDG目標:SDG 1(無貧窮)、SDG 2(零饑餓)、SDG 8(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SDG 15(陸地生物)
具體指標:1.1(消除極端貧困)、2.a(增加農業投資)、2.4(可持續糧食生產系統)、8.2(提高經濟生產力)、13.1(增強氣候相關災害的抵御能力)、15.9(將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價值觀納入規劃)
申請代碼1須選擇C、G下屬申請代碼。
3.?能源資源安全與可持續發展
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動力源泉,積極轉變能源消費方式,增加清潔能源消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是落實“雙碳”目標任務。重點支持以下三個方面的項目:
(1)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與能源轉型路徑研究:研究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與規模化應用,探索能源結構優化和低碳轉型路徑,評估能源轉型對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的影響。
(2)能源資源可持續利用的跨區域協同管理:研究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的跨區域協同機制,探索區域間能源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共享模式,提出促進區域能源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管理策略。
關聯SDG目標:SDG 7(經濟適用的清潔能源)、SDG 9(產業、創新和基礎設施)、SDG 13(氣候行動)、SDG 17(促進目標實現的伙伴關系)
申請代碼1須選擇D、E、G下屬申請代碼。
4.?可持續發展科學與實踐創新研究理論、技術與方法
(1)可持續發展科學理論體系構建與方法創新:重點研究可持續發展科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人類-自然耦合系統的復雜性和動態演變規律與模擬;探索人工智能、大數據和大模型在可持續發展研究中的應用,開發基于大數據的可持續發展決策支持系統
(2)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實現路徑與綜合評估方法:實現面向SDGs的"大數據存儲—管理—計算分析—可視化"的貫通,研究典型地區可持續城鎮化途徑,土地利用與可持續農業,氣候變化、環境與公共衛生和健康,生物資源再生與利用、社會行為與經濟、生態系統保護的協同演化,探索具有普適性的SDGs(特別是SDG2、6、13、15、17)協同實現的最優路徑。
(3)可持續發展的跨學科研究方法與實踐:探索整合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工程技術的跨學科研究方法,促進可持續發展理論與實踐的創新;可持續發展教育與公眾參與機制研究:研究可持續發展教育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探索提高公眾可持續發展意識和參與度的機制,促進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社會化和實現。
關聯SDG目標:所有17個SDG目標
申請代碼1須選擇C、D、E、G下屬申請代碼。
申請人應根據本科學計劃的總體科學目標和資助方向,聯合境外合作者,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經費預算,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交申請。
此外,申請人也可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國際山地綜合發展中心(ICIMOD)合作框架下申請,具體資助方向及要求詳見附件1。
三、遴選項目的基本原則
(一)項目申請應以實現聯合國SDGs為目標,基于環境-社會經濟系統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進行研究。
(二)研究內容需面向有關科學問題和應對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有關科學挑戰,明確針對實現SDGs有關的環境-社會經濟系統動力學與可持續發展開展研究。
(三)鼓勵開展前沿領域探索性研究,優先支持具有原創性的新概念、新理論、新方法和新技術的研究。
(四)項目執行過程中突出對青年人才的培養和國際合作網絡建設(特別是多邊合作)。
(五)鼓勵來自不同學科領域的研究隊伍聯合申請,促進學科交叉。
四、2024年度資助計劃
(一)資助類型及規模。
擬資助“能力培育項目”15項左右,“重點項目”20項左右。
1. “能力培育項目”旨在支持中外科研人員培育合作關系和開展能力建設。
2. “重點項目”旨在資助中外科研人員在選定領域開展合作研究,共同培養杰出科技人才和解決區域挑戰背后的科學問題,提出生態-資源-社會經濟相協調的SDGs實現途徑以及可持續發展策略,為相關國家和地區可持續發展提供科學決策支撐。
(二)資助強度。
“能力培育項目”資助強度為不超過60萬元/項(直接費用)。
“主要資助方向(一)典型社會-生態系統動力學與可持續發展”的“重點項目”資助強度為不超過200萬元/項(直接費用);“主要資助方向(二)面向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研究”的“重點項目”資助強度為不超過300萬元/項(直接費用)。
(三)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1. 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2. 外方合作者應在境外從事科學研究,具有所在國(或所在地)相當于副教授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并獨立主持實驗室或重要的研究項目(其中外方合作者中的負責人簡稱“外方負責人”,默認為中文申請書“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
如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委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國際山地綜合發展中心(ICIMOD)合作框架下的項目,請注意對外方合作者的特殊要求(附件1)。
3. 國內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
4. 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二)限項申請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本科學計劃框架下的“能力培育項目”和“重點項目”屬于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限項申請規定如下:
1. 本科學計劃框架下的“能力培育項目”及“主要資助方向(一)典型社會-生態系統動力學與可持續發展”的“重點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2項”的范圍。
2. 本科學計劃框架下的“主要資助方向(二)面向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研究”的“重點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2項的范圍(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
3. 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4. 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5. 《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三)申請人注意事項。
1. 申請路徑。
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s://grant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 + 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SDIC)-能力培育項目”或“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科學計劃(SDIC)-重點項目”,然后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2. 申請書填寫說明。
申請人在申請書“中文摘要”部分,應當首先說明申請符合項目指南所列的第幾個主要資助方向。
如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委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國際山地綜合發展中心(ICIMOD)合作框架下的項目,應當首先說明“本申請屬于與UNEP/ICIMOD合作項目”。
3. 預算編報。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
4. 附件材料。
申請人與外方合作者應共同撰寫英文申請書(附件2),上傳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外方負責人應在英文申請書上簽字,或提供一封本人簽名的確認函代替。
申報自然科學基金委與國際山地綜合發展中心(ICIMOD)合作項目的申請人,需將簽字后的國際山地綜合發展中心確認函(附件3)上傳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
5. 合作協議。
項目獲批準后,申請人須與外方負責人簽署合作協議(附件4),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
6. 其他材料。
申報自然科學基金委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合作項目的申請人需在申報接收期截止前,將中文申請簡表(附件5)提交至UNEP指定郵箱(unep-nsfc@unep-iemp.org)。
7. 材料報送。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指南及附件、《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指南》的相關要求,在線填寫并提交項目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8. 學術交流。
為加強項目的學術交流,促進項目群的形成和多學科交叉與集成,本科學計劃將定期舉辦資助項目的年度學術交流會,并將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領域的學術研討會。獲資助項目負責人有義務參加并協調外方合作者參加本科學計劃指導專家組和管理工作組所組織的上述學術交流活動。
(四)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范圍,依托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完成依托單位承諾、組織申請以及審核申請材料等工作,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在截止時間后24小時內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須報送紙質申請材料。
(五)項目申請接收。
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10日16:00時。請申請人注意提醒依托單位科管部門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關閉在線申報前確認并提交電子版申請書。
六、批準結果公布
2024年底將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通知資助結果。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
國際合作局:張樂,榮念赫
電話:+86-10-6232 8404,6232 6998
郵箱:zhangle@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國際科研資助部:譚雨青
電話:+86-10-62329469
郵箱:ytan@nsfc.gov.cn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附件: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國際科研資助部
2024年9月6日
? ?來源: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單位介紹:
? ? 我單位主要從事全國科技成果評價、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咨詢、項目戰略研討、專家考察調研、科技政策培訓、企業內訓等相關業務。在科技咨詢領域具有很強的政府背景、行業渠道、人脈資源及專業能力,為廣大科研工作者及科技型企事業單位提供專業化服務。
近期相關科技培訓:
9月11-13日南京、9月24-26日重慶|面向新質生產力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和科研平臺建設運行、科研資金全過程管理使用高級研修班
9月25-28日上海|科技項目申報與科研平臺建設運行、經費使用管理、綜合績效評價專題培訓班
10月22-25日長沙、11月20-23日廈門|科技創新方法賦能高價值專利布局、科技成果轉化與科技獎勵高級研修班
10月23-26日成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科技獎勵申報操作實務研修班
如有相關需求及培訓報名請及時聯系: 王主任, 電 話:13426056628(同微信)
?(微信掃一掃下方二維碼關注微信公眾號,及時了解最新科技政策消息及近期科技培訓計劃動態。)
本文標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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